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渝建管〔2020〕136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经开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2020年初,为加力提速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以大数据智能化提升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我委印发了《重庆市2020年“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渝建管〔2020〕38号),启动了2020年“智慧工地”建设工作,但新冠疫情对全市“智慧工地”建设造成较大影响。为尊重客观实际,切实为企业纾困减负,确保今年“智慧工地”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决定对《重庆市2020年“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渝建管〔2020〕38号)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建设目标
按照《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区县(自治县)专项考核方案》(渝经信发〔2020〕120号),将《重庆市2020年“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渝建管〔2020〕38号)中的建设目标,调整为:2020年全市建成市级“智慧工地”700个(区县目标任务分解清单同步调整,详见附件1)。
二、调整建设内容
(一)调整“智慧工地”元素
原质量元素中的工程质量验收元素,不再纳入2020年“智慧工地”元素。
(二)调整项目建设要求
将《重庆市2020年“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渝建管〔2020〕38号)中的项目建设要求,调整为:建筑面积2万㎡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造价2千万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建设三级“智慧工地”;建筑面积2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造价2千万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建设二级或一级“智慧工地”;鼓励积极建设高等级“智慧工地”。
三、调整申报、验收和认定要求
(一)调整申报时限
纳入2020年市级“智慧工地”的项目,原则上应从2020年8月1日前,已在市“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完成申报的项目中选取。
(二)调整验收和认定要求
区(县)管项目。各区县的“智慧工地”验收实行区县负责制。区县住建部门负责制定辖区内市级“智慧工地”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范围和流程,关联项目编码,督促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智慧工地”,按照《2020年市级“智慧工地”验收标准》(详见附件2),开展市级“智慧工地”验收工作,区(县)级“智慧工地”的验收和认定工作可参照执行。区县住建部门应按照考核指标数量,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通过验收的市级“智慧工地”名单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我委纳入指标体系。两江新区作为全市“智慧工地”建设先行试点区,“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和辖区内“智慧工地”建设推进工作由两江新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
市管项目。市“智慧工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推进市管项目中的市级“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安管总站负责市管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视频监控、扬尘噪声监测、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等6项元素的验收工作,质量总站负责市管项目工程监理报告、建材质量监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BIM施工等4项元素的验收工作,造价总站负责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元素的验收工作。各站室要明确验收范围和流程,关联项目编码,强化工作联动,督促指导符合条件的市管项目建设“智慧工地”,按照《2020年市级“智慧工地”验收标准》,开展各元素验收工作,并按照考核指标数量,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各元素通过验收的市级“智慧工地”名单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我委纳入指标体系。
认定表彰。对各区县和部门报送我委纳入指标体系的项目,我委认定为2020年市级“智慧工地”并发文公示,对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全市表彰,并依据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诚信加分。
四、工作要求
2020年700个市级“智慧工地”建设任务,作为纳入市政府督查的目标考核内容,各区县住建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加快推进落实。我委将适时开展“线上+线下”抽查督查,对各区县和市管项目“智慧工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验收合格项目在平台中无历史数据、验收工作流于形式或弄虚作假的责任部门或单位,将进行全市通报,对年底未完成目标考核任务的区县,将进行扣分。
附件:1.2020年700个市级“智慧工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清单
2. 2020年市级“智慧工地”验收标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
2020年700个市级“智慧工地”建设
目标任务分解清单
区县
建设“智慧工地”(个)
全市700
万州区16
黔江区7
涪陵区14
渝中区14
大渡口区19
江北区21
沙坪坝区16
九龙坡区26
南岸区23
北碚区19
渝北区37
巴南区23
长寿区3
江津区30
合川区13
永川区14
南川区16
綦江区16
万盛经开区5
大足区8
璧山区15
铜梁区5
潼南区12
荣昌区7
开州区12
梁平区7
武隆区7
城口县3
丰都县6
垫江县7
忠县7
云阳县3
奉节县5
巫山县5
巫溪县3
石柱县5
秀山县4
酉阳县2
彭水县1
两江新区205
重庆经开区5
重庆高新区19
双桥经开区1
市管工程14
附件2
2020年市级“智慧工地”验收标准(实名制元素验收表)
项目名称: 所在区县: 建设单位: 施工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智慧工地”项目编码: 质量监督项目编码: 工资专户项目编码:
序号
“智能化应用”
验收标准
验收部门意见
备注1
人员实名制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利用APP进行了实名认证,并进行了APP考勤。
2.项目利用APP和“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对进入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了基本信息采集和进场登记,并利用人脸识别门禁考勤设备对建筑工人进行了考勤。
3. “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有项目上传的实名制数据和考勤数据。
□
符合
□
不符合
验收结论:
□合格□不合格
- 8 -
施工总包单位(公章): 验收部门(公章):
建设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公章):
- 9 -
2020年市级“智慧工地”验收标准(安全元素验收表)
项目名称: 所在区县: 建设单位: 施工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智慧工地”项目编码: 质量监督项目编码: 工资专户项目编码:
序号
“智能化应用”
验收标准
验收部门意见
备注
1
视频监控
1.“智能化应用”设备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完备并能有效稳定运行。
2. “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有项目上传的各项安全元素数据。
□
符合
□
不符合
2
扬尘噪声监测
□
符合
□
不符合
3
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
□
符合
□
不符合
现场无升降机须注明
4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
□
符合
□
不符合
现场无塔机须注明
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
符合
□
不符合
验收结论:
□合格□不合格
- 10 -
施工总包单位(公章): 验收部门(公章):
建设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公章):
- 11 -
2020年市级“智慧工地”验收标准(质量元素验收表)
项目名称: 所在区县: 建设单位: 施工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智慧工地”项目编码: 质量监督项目编码: 工资专户项目编码:
序号
“智能化应用”
验收标准
验收部门意见
1
工程监理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应于每月10日前和紧急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分别将项目监理专报、监理急报上传至“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监理行业管理子系统。
□
符合
□
不符合
2
建材质量监管
项目所用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企业按规定将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混凝土抗折强度检测报告、混凝土抗渗性能检测报告、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上传到“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建材质量监管子系统。
□
符合
□
不符合
3
工程质量检测监管
项目参建单位及其所委托的检测机构将检测报告上传到“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子系统。
□
符合
□
不符合
- 1 2 -
4
BIM施工
(仅为一级“智慧工地”验收项)
施工单位将BIM专家认定意见书(pdf格式,应由3名及以上熟悉BIM技术或BIM应用管理的专家认定通过)、场地布置漫游动画(MP4格式)上传到“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
□
符合
□
不符合
验收结论:
□合格 □不合格
施工总包单位(公章): 验收部门(公章):
建设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公章):
- 13 -
2020年市级“智慧工地”验收标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元素验收表)
项目名称: 所在区县: 建设单位: 施工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智慧工地”项目编码: 质量监督项目编码: 工资专户项目编码:
工资专用账户名称: 工资专用账户账号:
工资专用账户内项目对应名称: 工资专用账户子账号:
序号
“智能化应用”
验收标准
区县住建部门验收
1
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开工30日内,登录“智慧工地”工资专户管理子系统(合同履约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基本情况及专户信息;在项目竣工前,每月应如实填报已完工产值、通过系统编制工资表并交银行通过工资专户代发工资,建设、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填报或审核相应信息。
2.工资发放人员信息与实名制考勤人员信息匹配率不低于70%。
3.对于系统产生的风险预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处理。
□
符合
□
不符合
- 1 4 -
验收结论:
□合格 □不合格(原因)
施工总包单位(公章): 验收部门(公章):
建设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公章):
- 15 -
- 1 6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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